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全市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不断加大“三责联审”查出问题纠正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三责联审”整改的长效机制和联运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大力增强党政运行系统免疫功能,如皋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三责联审”查出的带有共性的问题十分重视,以两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责联审”整改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三责联审”整改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三责联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三责联审”决定,切实整改查出的问题,健全完善制度,维护“三责联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意见要求健全和完善“三责联审”整改报告制度、督查制度、问责制度、通报制度。被审单位要在联审报告送达10日、30日内分别报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告。对整改不彻底、不认真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由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