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审计局通过审计回访发现,市建设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一是实行招投标制度。该局坚持5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下在局内部招标,整个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标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城建资金廉洁高效运作。二是坚持询价制度。为控制工程造价,该局成立了以局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询价组,对用量较大的材料,如钢材、沥青砼、土石方等,由施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询价组到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处认真调查,寻求合理的价格,既降低了工程造价,又保证了工程的顺利推进。通过问价询价,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三是成立追加工程量签证组。签证组由财务科、建设科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清单外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签证,强化对工程施工的过程控制。四是坚持市政重点工程必审制度。市政重点工程竣工后统一送市审计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唯一合法依据。
二O一0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