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招商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开,政府经常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协议),如与招商引资有关的土地出让合同、优惠政策协议、税收返还和奖励协议、拆迁补偿协议以及与各种工程相关的协议,通过合同的签订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审计中发现,一些政府所签订的合同中常常会出现下列问题:
一、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有的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研究,有的即使有集体会议讨论,但从其会议记录上看,也只是某一两个人说了算。
二、有的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比如个别招商的项目投产后,扣掉税收的返还和奖励,地方政府的税收净收入还不够抵算土地出让时的让利。
三、有的合同本身就不是建立在合乎法规的基础之上,项目开始以后才发现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冲突,前功尽弃。
四、签订后的合同落实困难。合同签订前风险预测不够,合同条款也不够严密,造成一些合同难以落实。
因此,笔者建议,政府签订合同应严格按照《合同法》相关要求,同时要加强风险意识,合同签订之前、之中、之后都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