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内设机构职能
根据皋政办 [2001]119 号等文件规定,如皋市审计局内设 7 个职能科室:
( 一 )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有关重要会议;草拟、修改和审核全局性文稿、报告;负责行政、财务、资产管理、医疗保险、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审计调研、审计宣传、审计信息、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计算机系统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与管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培训、推广和运用以及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他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办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调配、任免、招考、聘用、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政府中心工作;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具体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局机关工、青、妇工作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 二 ) 财政金融审计科
负责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负责对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负责草拟、修改、审核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对市属金融机构的审计;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有金融、保险机构进行审计;组织开展财政金融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 三 ) 企业审计科
负责对市属公有及公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工业、商业、贸易企业 ( 公司 ) 进行审计;负责对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经局、粮食局等一级预算单位及其直属机构和市资产营运公司、商贸资产营运公司进行审计;接受省审计厅授权,对石油、电力、邮政、电信、烟草等行业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工业、商业、贸易行业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负责对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及其机构对我市提供的贷款、援助款和捐赠款项目以及项目执行单位进行审计;对市级公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三资”企业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外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 四 ) 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对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委、市政府工作机构、直属事业机构、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下属机构进行审计;负责对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进行审计;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交办对工商、技术监督、药检、气象等部门、行业审计及审计调查;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及有关专项资金 ( 基金 ) 的审计调查。
( 五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市级各类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装饰装璜等项目的开工前审计及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相关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市级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招标办等一级预算单位及其直属机构进行审计;对市属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对市级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业务的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 六 ) 内审稽核科
按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负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编制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组织管理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计划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级机关部门内部审计和镇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内部审计、镇审计的专项审计及专项调查;负责内部,审计和镇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协同镇人民政府做好审计助理考核管理工作;参与地方审计、财经规范性文件研究,负责草拟全市审计制度、规范、实施办法等文件;收集整理国家财经法规,管理审计法规资料库;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对本局各类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意见书、决定书、建议书、移送处理书、结果报告以及工作底稿、取证材料的专职复核工作;牵头协调经济案件的协查工作;负责牵头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事项;负责审计业务工作情况及月季年度审计统计和审计业务综合考核工作。
( 七 ) 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组织、协调对我市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各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 ( 公司 ) 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 ) 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调查研究及规章、制度、办法的草拟工作;按联席会议制度要求,配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