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简介
根据皋政办 [2001]119 号文件规定,如皋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 一 ) 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二 ) 参与制定我市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 ) 向市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以及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 四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 、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市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 、市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 、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 ( 公司 ) 资产、负债、损益;接受财政补贴较多的市属企业 ( 公司 ) 以及市政府授权的其他企业 ( 公司 ) ;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如皋境外、国外企业 ( 公司 ) 。
6 、市财政性投资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市区各类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预算、结算、决算;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相关财务收支。
7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 、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 、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O 、我市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和市直属事业单位、各镇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 ( 公司 ) 及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 ) 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 五 ) 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 六 ) 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级机关部门内部审计和镇审计工作;检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 七 ) 组织全市审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和送审工作。
( 八 ) 参与审计领域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 九 ) 协助查办经济案件。
( 十 ) 办理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